幕墙耐撞击性能

《建筑幕墙》GB/T21086-2007规定如下:

5.1.7 耐撞击性能

5.1.7.1 耐撞击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。人员流动密度大或青少年、幼儿活动的公共建筑的建筑幕墙,耐撞击性能指标不应低于表22中2级。

5.1.7.2 撞击能量E和撞击物体的降落高度H分级指标和表示方法应符合表22的要求。

表22 建筑幕墙耐撞击性能分级

分级指标 1 2 3 4
室内侧 撞击能量E/(N·m) 700 900 >900 ——
降落高度H/mm 1500 2000 >2000 ——
室外侧 撞击能量E/(N·m) 300 500 800 >800
降落高度H/mm 700 1100 1800 >1800
注1:性能标注时应按:室内侧定级值/室外侧定级值。例如:2/3为室内2级,室外3级。
注2:当室内侧定级值为3级时标注撞击能量实际测试值,当室外测定级值为4时标注撞击能量实际测试值。
例如:1200/1900室内1200 N·m,室外1900 N·m。